我是參加2013年陜西省公務員的考生,今天筆試成績出來了,我的行測盡然是高度雷同,成績是-2分,我敢對天發誓中我在考試中不從在任何作弊行為。如果不是雷同我的總成績比面試分數線要高出近50分,請問判斷高度雷同的標準是什么?我應該到哪里找什么部門來投訴?投訴電話是多少?請速答復
公務員筆試被告知試卷雷同 請問判斷標準是什么
尊敬的網友“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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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您關于“公務員筆試被告知試卷雷同 請問判斷標準是什么”的反映后,陜西省公務員局主動核實,積極回復,,現將情況回復如下:
為保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公平公正,嚴肅錄用考試紀律,2013年我省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隨招考公告發布的《報考指南》第47條規定:“根據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答題信息進行雷同試卷的檢測甄別,依據雷同試卷檢測甄別的結果對違紀考生進行處理,并將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站公布雷同卷考生相關信息。”經有關機構用多種方法鑒定,本次考試中共有2組共4名考生答題信息雷同程度超出合理范圍。
具體是情況是:報考2060378號職位的考生(準考證號為2061312800918),與報考2060379號職位的考生(準考證號為2061312800923)答題信息高度雷同;報考3030977號職位的考生(準考證3031311404118),與報考3030978號職位的考生(準考證號為3031311404119)答題信息高度雷同。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經研究,對經雷同試卷甄別的答題信息高度雷同的4名考生作取消當次當科考試成績,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看到貴網刊登的網民留言后,我們立即按照規定程序,對上述4名考生的答題信息進行了復核。
復核結果認為,4名考生分兩組,答題信息屬于高度雷同。這兩組考生均屬于相鄰職位、同一考場、相鄰座位。互相抄襲無疑屬于作弊;同考場相臨座位出現高度雷同,被抄襲者如果不知情或不協作基本上不可能實現的。即使是被動的,但也是難辭其咎。因此,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對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抄襲、協助抄襲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規定,對4名答題信息高度雷同考生的處理,并無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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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網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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