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市岐山縣蔡家坡鎮永樂村七組,多年來在基本農田耕地上經營豬場,旁邊建生活居住房屋2間,門前水泥混凝土硬化耕地,嚴重破壞耕地,豬的糞尿排污至水渠,嚴重影響周邊環境,夏天臭氣熏天。該養豬場無《土地流轉合同手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土地規劃許可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豬場環評手續和無排污許可手續,違法《無公害食品 畜禽飼養獸醫防疫準則》場址遠離居民區和公共場合500m以上,防疫情傳播的規定。違反《動物防疫法》廠房必須與居民生活區、生活飲用水源地、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距離至少為1公里的規定。耕地澆筑成混凝土地面,嚴重破壞了耕地種植條件,無法再復耕為農田。
寶雞蔡家坡永樂村七組耕地上建養豬場和混凝土房屋
梵梵
2024-12-30 09:39
點擊數:
[此內容為網友反映問題,不得轉載。]
[如需回復網友留言,請將調查結果加蓋公章后傳真至029—85257538,并將電子版回函發至2425048306@qq.com。聯系電話: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4-12-30 15:20
已轉交
2025-01-03 11:36
發表您的看法
網上昵稱:
發言主題:
發言內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現在還沒有評論!
更 多
0/0